黄某逼我写假材料,我该以什么理由起诉她呢?

律师您好,我是下岗买断职工,在处理与原单位买断纠纷中,局里让写一份整个事情的经过,以便给我解决问题补钱。这时,我原单位厂长黄某骗我写了一份假的事情经过的材料(以下称“假材料”),这份假材料根本不是我的真实意思表示,而是黄某说一句,我写一句,完全按黄某的意思写的假材料。黄某说这样才能给我补钱。

但是,假材料交上去之后,并没有按黄某先前的承诺给我补钱,而是逼我办精神病病退。黄某太无耻了,严重伤害了我。

总之,我想起诉黄某,黄某骗我写了假材料,还逼我办精神病病退。

请问:
1.我起诉的理由是什么呢?是侵犯我名誉权还是别的什么理由起诉黄某呢?

2.我要求黄某赔偿我误工费、交通费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这样可以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4-01-状态:未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1.如果你没有精神疾病,那么作为一个行为能力健全的人,对自己书写的东西有自己的认识和判断并要承担后果。没有充分证据证明系对方欺诈或胁迫签署的话,该协议对你有约束力;2.如果能证明协议系他人胁迫签署,应确认该协议无效而不是向胁迫人主张赔偿。你说的赔偿没有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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