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

律师你好,我是个丧偶的老太太,现和女儿居住一套中单单元房,房子的名字是我儿子在我老伴过世后,从我老伴名字改到我的名字的,当时,我和儿子和女儿到公证处公证了。现在,我想把我的房子以后给我的小孙子,孙子现在6岁,请问要怎么办?如果要公证,需要怎么办?我不想因为这个影响她姐俩的关系。是不是需要她们两人还有小孙子,一起去公证?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5-05-状态:已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可以订立遗嘱并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只要现在房屋登记在你名下,你有权处分无需他人同意。不用子女和孙子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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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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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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