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单位不给续签,我是否可以找单位补偿金?
2010年3月1日我的劳动合同期满,至今用人单位都没有和本人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如果我现在要和单位打官司的话,我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这三年未续签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如果可以,依据哪条法规,应当怎么补偿。如果不可以,那我应该怎么办?我还去过市仲裁,仲裁受理了,但是调解人员却说我申请补偿金的时限已过,无法得到补偿金,这种说话对吗?如果不对,我应该用什么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呢?真心希望律师能给予帮助!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过时次了,为什么仲裁还受理呢?我是咨询完仲裁委员会的人他们说可以受理我才填的表,然后调解人员说过时效了,他们为什么就法不一样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5-21-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