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的疑问,请高人支招。
我看好一套房子,已交定金5万元,并于3月初已全款支付,由于各种理由开发商目前尚未与我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经我在天津房产信息网上查询得知,我所购入的那栋楼,开发商基本上都已经抵押出去了,属于不可销售的商品房。据我所知,有不少买该房的业主就是签了合同的,开发商以办理房产登记为由拒不给业主合同。我想请教一下,该合同是否有可能是假合同?我现在很矛盾不知道该怎么么办?是否继续签这种有可能是假合同的合同?我是否有权利要求退房,并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并支付一定的赔偿吗?
补充提问:
对于本案,我如果提起诉讼的话,我能得到的诉讼请求是什么?除退回房款、双倍返还定金外,我是否能要求这段时间的利息及房款一倍以内的赔偿?总房款92.7万元,诉讼费用大约是多少,律师费大约多少?我想权衡一下利弊,谢谢了。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6-03-状态:已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如果已经抵押,可要求开发商双倍退还已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