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要求恢复劳动关系吗
我是小学教师,在本单位已工作7年。是正式在编,有干部指标的人员。2012年度考核校方极不公正,甚至编凑理由给我“不合格”。我能证明校方的尺度不一,不公正;也能证明有的理由就是编出来的,实际不存在。我在向上级部门申诉的过程中,聘用合同到期。校方在考核问题没有得到解决的情况下,与我终止聘用合同,且没有提前30天告知我。
我怎样做可以最大限度保护我自己的利益。
我可不可以要求撤销终止合同,恢复劳动关系。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8-05-状态:未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合同到期单位可以不续签,也无需提前通知。向你支付经济补偿金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