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产房买卖纠纷

今年5月份我购买了一套公产房,当时签署了购房协议,于7月底前完成交易。房主是去世的老人,老人子女商议后出售,公证后过户到大女儿名下再过户给我。但现在他们说继承没有办下来,原因是大女儿改过一次名字,而其他子女都因其它原因不能过户。我想了解一下这种情况怎么处理,如果不能交易我的损失谁来承担?另外我怀疑他们会将房子卖给其它人,在哪里可以查询这个房子现在的状态?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8-23-状态:未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所有继承人都在买卖合同上签字的,可要求继承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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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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