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强奸

您好,吕律师,女儿遭到强奸后自杀三次幸好及时被发现,脱离生命危险,精神也受到极大打击,经医院诊断为创伤后重度抑郁,现正在安定医院接受治疗,她的胳膊也大面积被自己划伤,请问这属于强奸的加重情节吗,现在案件正在检察院,他们主动要求赔偿6万元,我们应该接受吗,如果到了法院支持后期治疗费吗,还有像这种情况大概要判多少年?希望您可以帮到我,盼回!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8-24-状态:已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可以作为加重情节,是否接受赔偿并谅解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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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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