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补偿金的问题
企业给予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时,对于被补偿的主体有否限定条件?例如:退休职工、下岗职工、待业人员、农民工或企业内退职工等。
补充提问:
我理解既然劳动合同法仅保护和适用于劳动关系,那么退休人员与“非原退休单位”(注意:不是原退休单位,而是应聘到社会正规企业,而且也不是私人雇佣)之间的形成的劳务等关系应该同属于事实劳动关系,应当都是“在职职工”,同样应该受劳动合同法保护。因为对于用人单位来讲,无论从业者的身份各异,但是作为劳动者来讲权益时同样的,不然企业不就有了可以逃避劳动法管辖和制约的真空地带了吗?不知我的理解对否?或者有哪些偏误,请指正沟通,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9-12-状态:未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符合支付经济补偿金条件的就应当支付。正常退休及内退等没有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