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合同咨询

热心律师你们好!
我有一套房子要出售给我前姐夫,总计65万,但他只能先给我60万剩余5万,他答应我,今年12月31号前给我余款,现在要求我先给他过户,请问我可以和他拟定一个购房补充协议,大体意思就是他还差我5万的房款,先给他过户,如果12月31日前他不把剩余房款付给我,我可以取消这份购房合同把购房款60万还给他,收回此房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10-12-状态:未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过户的话合同主要义务已经履行,不叫取消合同。但可以约定到时不给钱返还定金返还房屋,并可约定清楚过户费等损失由谁承担。不过最简洁的方式还是交齐房款再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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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天津瀚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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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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