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死亡事故

请问一下我是一名公交司机在车队站头因倒车把同事撞死。他主要因为手里的刷车杆划伤了左侧颈部大动脉流血过多造成死亡。验尸报告断定他休克型死亡。车队已经跟家属赔付92万并跟中队结案。死者家属并且书面不追究我责任。可是还需要让我走法律程序现在刚到刑侦大队走程序。我不知道自己最后的责任和所需要赔付的金钱究竟是多少?如果我赔付不起需要判刑?现在还没有把案子了结车队要单方面跟我解除合同合理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12-14-状态:未解决]
张鹏律师的解答:

你是职务行为,就民事赔偿责任单位承担。但对于刑事责任需要你自己承担。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虽然不能免除对你追究刑事责任,但可以作为一个从轻的情节,有争取缓刑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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