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第五十五条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下列各项:
(一)生育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项目费用。
根据以上条款,你的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你的妻子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报销提供以下材料到本人单位社保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身份证、结婚证、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医疗票据及费用明细清单(原件),进行产前检查者还需提供发票、用药清单或检查报告单(原件);
5、出院证明书(原件),先兆流产保胎者,须提供生育服务证或计生部门的其他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6、本人本地银行个人结算账户复印件。
7、其他所需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