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辞退的赔偿问题。

2010年1月进入上海医药销售公司,工作期间未签合同,有保险,2013年3月,老板开会宣布取消工资和保险,改为协议模式,并收回我所有的客户,所以现在我本月将是是0收入,公司让我们出去找兼职,但没有明确辞退。
问题:这种情况属于隐形辞退么?
我申请仲裁主张以下权利哪些可以获得支持? 1:未签定合同11个月的双倍工资。 2:违法辞退3.5x2的月工资赔偿金 3:1个月工资的代通金
还有权利需要补充么?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3-02-状态:未解决]
刘宏耀律师的解答:

1、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已经过了一年的仲裁时效,很难获得支持;
2、就你说述,可以认定为单位已经实际解除了你的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3.5个月*2倍。另外,违法解雇没有代通金。

我咨询刘宏耀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南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宏耀律师 > 刘宏耀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