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上海工作,跟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已过期,但仍在公司工作,

我在上海工作,跟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已过期,但仍在公司工作,目前已工作两个月,公司也一直没有说续签,昨天刚刚口头通知说要开除我,还让我自己打辞职报告,根据上海劳动法 我该得到哪些补偿?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05-31-状态:未解决]
刘宏耀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主张5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1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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