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请病假问题

大家好,我在公司做了2年多了,在今年6月份的确认怀孕的,一直工作到9月22日,那天老板在我们办公室莫名其妙大发脾气(我没犯任何错误),搞得我身体不适,就去医院检查,医生说可能紧张害怕造成的,我就请了1个月的病假,公司有打电话让我上班,但出于对宝宝的考虑,就没去。在10月11日又去产检,觉得身体还是不适,又开了1个月的病假单,现在单位不认可第二张病假单,说要我自己要求休息的按照旷工处理,要我自动离职,我该怎么办呢
补充提问:
我也不想做了,和公司协商最多可以赔多少呢(我做了2年零2个月了不到点)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3-11-12-状态:未解决]
刘宏耀律师的解答:

如果孕妇身体不适,经过医生就诊确需休息的,依法享受医疗期,其间发放病假工资,公司无权解雇。否则员工可主张恢复劳动关系并补发解雇期间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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