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要求11个月双倍工资
甲,乙为同一法人分別注册的两家公司。本人与甲签定的劳动合同,在甲处上班,但实际雇佣关系是与乙发生的(乙负责社保 工资等) 今以甲为过错方提出辞职 要求赔偿 甲已答赔偿协议但又拒绝支付,在我申请仲裁执行赔偿协议的同时是否可以要求乙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 请详解 给高分 谢谢/
补充提问:
是以1`恶意不续劳动合同2`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的离职 依劳动法要求赔偿金额 今除赔偿金外 连最后一个多月工资都沒给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4-06-11-状态:未解决]
刘宏耀律师的解答:
如果合同到期没有续签,可以主张双倍工资。但具体还要看双方赔偿协议的内容。另外,缴费基数低不等于没有缴纳社保,以此辞职在上海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