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解除、补充要求

律师:你好!
口头约定劳动待遇,无书面合同,现公司提前一天通知(2015年9月29日通知:10月份解除合同),解除劳动关系,个人要求3个月的补偿金(年薪的月平均数),问是否合理,或者是否有更好主张。谢谢!
注:合同到期日为2016年3月10日,约定是必须保证2年。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5-09-29-状态:未解决]
刘宏耀律师的解答:

无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违法解除可以另外要求支付双倍的赔偿金。本人为劳动法专业律师 建议来电咨询。刘宏耀律师138 1895 5168

我咨询刘宏耀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君拓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南汇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刘宏耀律师 > 刘宏耀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