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的量刑与赔偿

我父亲于2周前被人殴打致伤 左手骨折 左股骨粉碎性骨折 头额头皮缝了3针 当天警察开出了验伤单并做了笔录 2天后我父亲因病情突然变化 出现应激性脑梗 即刻被送入重症监护病房抢救 并被发出了病危通知 此时我们再次联系承办民警 民警重新录了笔录 并对肇事者进行了控制。事后告知我们因肇事者年纪较大(67岁)已经依法对其进行了取保候审 我们可以在提交了验伤单之后提出司法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提交法院审理对此事件进行定性。
请问 象现在的这种情况 是否可以控告肇事者为故意伤害 因为出事前几天双方曾有过纠纷 曾到过派出所去解决过 后也有人证明 那天那人是备好凶器 在那里故意等候我父亲的。如果到时去法院的话是否刑事附带民事一起打 需要另请律师吗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2-07-状态:未解决]
高永峰律师的解答:

应该控告何罪的权力在检察院,而不是受害人一方。你可以就你所知道的案情向承办警官反映。同时,为了更好地争取你方的利益,建议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聘请律师的话可以获得专业的服务。

我咨询高永峰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劲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普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医疗事故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婚姻家庭 网络法律 股份转让 公司并购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高永峰律师 > 高永峰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