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意向金

律师您好,本人由于在外工作,家里有一套住房要卖就请本人的小舅子帮忙处理。

有位有购买意向的买主与小舅子手写了一张简易协议 只约定了房价总款 和 房号 并且买方交付了2万元,并约定一方违约赔付10万元,其他有关项目都为未约定。有小舅子与买主的签字。

我现在春节回家需要跟买方详谈。由于近段时间房价上涨,我想再涨一点价格,毕竟钱都不是好挣的。

请问,小舅子与买主签的简单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嘛?我还可以与买方商谈价格吗?
再请问如果买方为难的话,我小舅子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嘛? 这个简单协议是否只能作为收取他2W元现金的凭证还是如果我与买主商谈不合的话,我小舅子需要因此简单协议而陷入为难?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3-02-02-状态:未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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