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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年甲方单位安排本人做点工程(没签合同),另有一家(私人)公司同时在做,完工后,甲方安排我的帐从那家公司里一起结算,当时我跟另一家公司也没签协议就从那家公司帐一起结算了,但是,后来,那家公司因为结算问题与甲方多次协调始终答不成一致(不是因为我那部份),现在那家公司帐的余额也不多了,下面的帐他们也不打算结算了,我找到那家公司他让我找甲方,我找到甲方,甲方要等那家公司来结算.时间就这么一年一年的拖至今,因为我跟那家公司也没有书面协议,跟甲方也没有合同,请教我如何通过合法途径要回我的工程款?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2-15-状态:未解决]
鞠俊杰律师的解答:

通过起诉可以胜诉,虽然没有合同,但是确实存在的提供劳动的事实。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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