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12-28 19:20:52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法院缘何不情愿律师微博直播庭审?
文/谭敏涛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51670c0102e6yc.html
最高法12月24日公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规定,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诉讼参与人、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纪律:不得对庭审活动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但经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而在新修订的刑诉法中,并无禁止微博直播庭审的规定,显然,这是最高院扩大自身权限的一个扩权解释。据此,最高法相关负责人表示,“主要考虑到实践中,个别诉讼参与人当庭利用电脑、手机等‘直播’庭审情况,试图引发舆论关注、炒作,制造‘舆论压力’,这显然干扰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诉讼参与人不专注庭审,无疑也有违职业道德,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咋一看这样的规定和解释,明眼人一看便知,这个“诉讼参与人”特指律师,所以下文为评说方便,诉讼参与人一词便直接改称为律师。通过近几年的律师直播案件来看,不仅引发民众强烈关注,而且导致地方司法机关颜面尽失。由此,最高院顺应地方司法民意,出台了禁止律师微博直播庭审的规定。而上述禁止微博直播庭审的理由,似乎还有一定道理,毕竟,法官应当独立审判,任何舆论造势和炒作都涉嫌干扰法官的正常和公正审判,而且,如果诉讼参与人在庭审过程中不专注于庭审,也有违职业道德,多半会损及当事人合法权益。但问题也在于此,能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件,律师愿意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件,微博直播庭审能引起关注的案件,到底都是哪些案件?这个,我们多半知晓,李庄案是微博时代微博直播庭审的典范,以陈有西律师为主导,李庄案的庭审状况基本在微博呈现了全貌,也正因此,李庄案的社会关注度和微博关注度才如此之高,也因民众高度的关注和围观,导致重庆方面最后的收敛和撤诉,不得不说,李庄案是微博时代因引发民众关注和围观而促使司法机关(行政人员)重视民意、尊重民意、回应民意的标本。
那么,哪些案件律师愿意微博直播庭审并能引发媒体的关注呢?从近期微博直播的庭审案件细节来看,多是律师认为案件审判受到权力干涉,法官独立审判不再,公正难以得到保障,如此情况下,律师寄望于借助微博直播庭审的方式来力促法官正常和公正审判。这样的微博直播庭审,如果说涉嫌舆论造势,涉嫌干扰法官正常审判,那么,造势的原因即在于法官在受到权力的干涉已无独立的审判权,案件掌握在权力手中,没有舆论的监督(微博直播庭审),案件结果自然亦如权力设计的那样,不仅当事人权益损伤,而且法律的尊严亦被权力玷污。我们亦明知,能引发舆论关注,造成舆论压力的案件多半是社会影响性大、案件存在争议、权力多半参与其中的案件。本身,法官“临危受命”审理,已承受巨大压力,当舆论再次集中关注时,法官在舆论的围攻中势必考虑到自己的社会信誉,如此,案件结果更会朝着公正的方向发展,而非变成干扰法院公正审判,而是力促法院公正审判。诚如微博直播庭审的目的不在于干扰审判,而在于保障公正审判,在于依靠舆论之势保障法官摒弃权力干涉,做出让人信服和认可的判决。如此的微博直播庭审,不仅应当允许,而且应当鼓励,因为在法官缺乏独立并且也没有多少独立审判权的情况下,在权力的干涉和染指中,缺少了外部舆论监督的法官只会成为权力的走卒,案件的结果只会朝着权力设计的方向发展,没有监督,只会让司法的行政化逐步加强,司法的公正性更难以保障。
在此,有人恐怕要随即反对,那这不是搞“舆论审判”吗?通过舆论压力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审判。我们在分析此种理由时,先得有个前提存在,即人民法院是在独立和公正审判。如果,人民法院的审判不仅独立难存,而且公正难有,那么,这样的审判只会成为走过场的形式主义审判,律师的参与只是配合,而不在于真辩,案件的结果也早已定夺,如此,没有外界的关注和围观,案件只会按照权力的指示审判,这样的舆论压力,恐怕不是法院或是法官想有,但却是舆论监督司法的应有之义。在一个本身司法独立难存,司法公正难有的司法环境中,凭借外界的关注和围观,力保司法公正和独立,而舆论压力的存在也不在于干扰法院依法独立和公正的审判案件,而在于保障和力促法院独立和公正审判案件,因为本身法院已经缺失了独立和公正,需要通过舆论关注来让法院回归到自己的职能和价值上来。
而针对“诉讼参与人不专注庭审,无疑也有违职业道德,有损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之说,这点根本站不住脚。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微博直播庭审,是否会损及当事人合法权益,这点,属于当事人和律师之间的合同关系,而当律师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时,当事人即可向律协或司法局举报,法官即不应以律师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而禁止微博直播庭审。而我们也看到,因为律师微博直播庭审当事人因此举报律师的实例还暂未发生,如果,哪一天,当事人因为律师微博直播庭审而认为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完全可以举报律师。再者,我们更看到,能微博直播庭审的案件范围多是刑事案件中的疑难案件,不仅存在争议,而且极有可能酿成冤假错案,而微博直播时所引发的关注度要大很多,所以,律师想凭借微博直播的影响力来保证案件得到公正审判。如果,任何一位律师都在庭审时直播案件,恐怕能引起民众关注和围观的案件也不会太多;如果,任何一位律师在庭审时微博直播,恐怕他对正在进行的庭审多少有些不满和质疑,正因为存在对正在进行的庭审存有不满和质疑,所以才通过微博直播的方式引发舆论关注,进而力保庭审依法进行。而律师不专注于庭审之说,完全可以让助理或是其他律师微博直播庭审代劳,参与诉讼的律师自己可以不发微博,如此,律师不专注庭审之说便失去辩解之道。
有人说,律师必须尊重法庭,不应在庭审时使用电子设备,这是尊重法庭的基本要求。是的,不仅律师,任何人都应当尊重法庭,但是,尊重法庭并不意味着不得使用电子设备,而使用电子设备并不能得出不尊重法庭的结论。尊重法庭的前提还有法庭的各项审判符合法定程序,律师的辩护权以及各项权利得到维护,控辩双方权利对等。如果,法庭之上,法官说了不算,如果,法庭之外,还有指挥者,那么这样的法庭,是否也值得律师尊重呢?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只是从自身角度说明,律师应当尊重法庭,但恰恰忘记了,法庭应当值得律师尊敬的前提也必须得以满足,没有一个律师愿意在法庭上不尊重法官,但前提必须保证这样的法庭和法官值得律师尊重才行。
还有人说,庭审参与人必须不影响庭审的正常进行,所以,律师不得在庭审时微博直播案件。那么,微博直播庭审是否会影响到庭审正常进行呢?这个,又如何避免呢?庭审的正常进行前提是庭审的程序合法,法官在庭审过程中保证各方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得到保障,律师辩护权不得随意剥夺,满足这几点,这样的庭审才算正常。如果,律师参与的庭审辩护权被割裂,控辩双方的权利不对等,法官明显偏袒公诉人,这样的庭审何以说是正常进行呢?如果,律师的微博直播能影响到法庭不正常运行,那多半也是因为这个庭审本身欠缺了依法进行的前提,才使得律师不得已而微博直播,目的在于通过外在压力促使法官公正审判,不要有所偏倚。试想,在一个程序合法,控辩平等、律师辩护权得到维护的庭审中,哪有律师愿意微博直播庭审呢?
而司法解释中的“但经法院许可的新闻记者除外”,即是说,经过人民法院允许的新闻记者可以微博直播庭审。我不知是法院真傻还是想糊弄人民?在一个存有新闻通稿的时代,在一个权力可以禁止记者报道的时代,在一个权力说谎毫无代价的时代,既然能经过人民法院的许可,那么,何以保证这样的新闻记者微博庭审就能不偏不倚、公正客观、全貌直播呢?在一个程序合法、控辩平等、律师权利得到保障的审判中,律师的微博直播庭审只会给法院增面子,只会让法院更加值得民众信赖。而在一个程序违法、控辩失去平等、律师权利被随意剥夺的审判中,律师的微博直播庭审目的在于保证庭审公正,程序合法,律师权利得以维护,这样的诉求,何错之有?
而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12月25日在其新浪官方微博说道:“有网友问微博不能直播庭审了吗?我们认为,微博作为网络新媒体它的作用是其他任何媒体不可替代的。微博直播庭审,有利于审判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用微博庭审直播是法院正在探索的新课题。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中“对未经许可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庭审情况的,审判长可以决定暂扣存储介质或者相关设备。”没有否定微博不能直播庭审。这里是为了严肃法庭纪律,是指“未经许可”,对“个别诉讼参与人”和旁听人员,在庭审中间,利用微博片面传播庭审情况 ,造成误导,企图用微博制造“舆论压力”影响公正审判。是有特定对象的”。那么,我们便要追问,法院会同意微博直播庭审吗?法院会许可哪些人微博直播庭审?法院如何把关和避免微博直播片面传播庭审情况、造成误导?而得出的结论大有可能便是,法院不情愿微博直播庭审,如果直播,也是法院自己直播,而经过允许的微博直播庭审必须是自己信得过的官方新闻记者,多半不会允许律师微博直播庭审,而为了防止微博片面传播庭审情况,造成误导,那就让自己人微博直播,禁止律师微博直播,这样,没有律师的微博直播,法院自导自演的微博直播就能保证不偏不倚,公正客观吗?我们哪怕质疑,但是否“允许微博直播”在司法解释中成了法院的权利,法院有权禁止律师微博直播,而让信得过的官方新闻记者微博直播,当一切权利都掌握在法院手中,而法院又缺乏独立和公正,并且甘受权力染指时,这样的庭审,除了法院微博直播庭审时的以偏概全,还会剩下什么?
由此,我便不难得出,最高院不让律师微博直播庭审的缘由在于,不愿律师将案件进行即时的直播,以免造成法官(法院)的被动。本来,可以顺顺当当完成的既定任务因为律师的微博直播完成不了;本来,心里有数的案件结果因为律师的微博直播导致民生鼎沸;本来,在权力指示下可以开完的庭审因为律师的微博直播引发媒体介入从而自身面临巨大压力。如此,法院才不情愿于律师微博直播庭审。分析近几年律师微博直播庭审并引起重大关注的案件,我们便不难发现,没有一个律师情愿庭审时无端直播案件,也没有一个律师庭审时闲着没事将案件直播,我们更应该追问,律师为何要微博直播庭审,律师直播庭审的目的何在?律师除了微博直播庭审外,还能通过什么方式力促法官公正和独立审判?在一个独立和公正难以得到保障的中国司法环境中,一味的禁止律师微博直播案件,无外乎是让案件不要引起民众的关注和围观,让案件处在权力的掌控中按照既定程序走,法官的审判只在于完成任务,律师的参与只在于配合审判,而这样的审判,没有律师的微博直播,只会成为权力和司法导演的一处闹剧,任由发展,不仅损及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伤及法治根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