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已卖为什么肇事还找原车主?
2009年初出售一辆没保险3年没年检的旧车,买主没过户,2009年底车辆肇事负主要责任,司机和实际都没钱赔受害,受害者找到我原车主,要求原车主垫付赔偿.说侵权责任法实行前出的事,原车主有责任.可是我查到<<物权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批复》,没有规定要原车主承担连带责任呀?1992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原车主要承担责任,但已废止了呀.受害者有理由找原车主垫付赔偿么?法律上有依据吗?那个法律规定的呀?请指点迷津!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2-19-状态:未解决]
王红影律师的解答:
车辆转让没办过户手续,但车辆由购车人使用管理,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购车人承担责任,因转让人已失去对车辆的管理控制,并不享有车辆运行收益,所以转让人不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