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上海市执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280元,2012年4月1日起调整为1450元。 最低工资包括绩效工资,但不包括加班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