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关于劳动法同工同酬的问题,谢谢

本人是今年也就是2012年3月份进公司到现在(8月),职位是商务,比本人先到公司的同事是今年2月进公司,职位与本人相同,但是工资却不相同,多1000,我们是做着相同的事,但是当时谈工资没谈好,可能是由于她学历是本科,本身也有英语过级的证书,工作经验比我多2年,而我只是个专科,也不是学这门的,但是我们的工作确实一样的,今年6月底她辞职了,我想问我这个是不是不符合新劳动法的同工同酬,我是不是可以追回我们之间1000每月的差额,我需要搜集什么样的证据吗?求助各位,谢谢啦!

现在我们公司没有和我一样职位的员工,求助,谢谢了.我们只是商务,创造的价值是一样的。她其实做的比我还少,。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8-15-状态:未解决]
陈新军律师的解答:

第一,根据人力资源管理理论,如果公司施行宽带薪酬,相同岗位是可以执行不同的工资的。

第二,从你陈述的案情看,你和离职的员工的确有不同的地方,如果公司施行的是结构工资制,因为工作经验、年限、学历、专业,工资是可以有差额的。

第三,也是最关键的,如果你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工资,并且公司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了工资报酬,公司就没有违法。

第四,如果你能收集到和离职员工同工同酬的证据,理论上你可以胜诉,但实践中你能拿到这样的证据的可能性非常的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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