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本人在上海工作公司未予本人签订合同从2010年11月至今23个月,公司说帮交四金未缴纳 并且上海自11年7月开始必须缴纳四金 本人是外地城镇户口 公司都交五金 本人变成非城镇户口缴纳低额度的三金,这是过渡办法但是针对非农业户口的本人不是 感觉被欺骗 如何要求取得赔偿!大概金额 ?平时加班一天星期六50元 工资3600 现金支付 感谢之极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8-16-状态:未解决]
陈新军律师的解答:
第一,公司按照外地农业户口给你缴纳过渡期的三险是违法的,根据上海市人社局的规定,只要是城镇户籍的,自2011年7月1日起必须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
第二,就本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依法为你补缴五险(住房公积金也需要补缴,农业户口可以不缴纳公积金),公司少缴社保,只能要求补缴,你的情况不符合赔偿。
第三,你工资3600元每月,周六加班一天的话,公司应当支付你331元的加班工资(标准工时制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