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
我朋友开车出小区,和行人发生碰撞,行人看病,并通过交通队。在交通队民警的调解下,一次性支付行人6000元,并口头答应我们事后提供医院看病医疗单据,我们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在交通队签署了格式裁定书,当时我们提出异议,没有将口头承诺我们的提供后医疗期票据写在裁定书上,交警以就这格式,不能额外添加文字,我们就没有坚持。现在行人一直不提供我们医疗证明,导致我们现在无法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我们已经诉讼法院,支持我们返回6000元。但法院告诉我们提供的证据不足,要我们撤诉。问:有没有法律、法规支持我们?我们能怎么样用法律的手段拿回钱?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2-24-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