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正当理由辞退员工后,当月工资未结。

公司口头承诺当月工资将于次月结清,并未实现。我本来只想要回我的本月工资,可就连这点要求都不能实现,
我应该去哪里寻求帮助?我应该得到哪些法律上的保护?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2-03-16-状态:未解决]
刘斌律师的解答:

1、要求支付工资,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2、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你支付赔偿金。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按你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你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你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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