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拆迁律师:回迁前的租房费用能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支付吗?

时间:2022-11-01 16:29:15    文章分类:律师文萃

文章来源:来硕征地拆迁律师网 www.wenxinchaiqian.com

原文链接:http://www.wenxinchaiqian.com/zhinan/fangwu/guoyou/5755.html

被征收人提问

律师你好,我的房子被征收,在回迁之前这段时间,我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支付我的租房费用吗?

阜新拆迁律师答疑

是可以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拆迁诉讼律师 所以,你完全可以要求房屋征收部门支付你在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的房租,其法定名称为临时安置费,当然这个房租费用必须在合理的范围内。


执业机构:北京市来硕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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