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我在2011年2月4日发生交通事故。我是主责。对方是次则。对方车上还有一个伤者。伤者是胳膊脱臼。伤者现在要我赔偿误工费32800元。(2011年2月4日至2011年11月11日)我想知道合理吗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2-24-状态:未解决]
曹顺海律师的解答:

不合理,保险公司报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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