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问题

2010年5月我(我是独生女)家平改签协议(我父母共同签字)给2个85平米的楼,2011年6月母亲由于有病很重,担心父亲不误正业卖掉房产背着父亲立下遗嘱,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全部房产留给我,有两个律师认证。

2011年9月母亲去世,现在当地平改管委会准备在2012年10月分房子,请问在此之前我可以要求管委会直接将其中一个85平米的楼房写成我的名字吗?还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吗?

补充提问:
管委会说不认遗嘱,他们只认拆迁协议的签字人,一个人死亡,另一个人拿着拆迁协议和死亡证明就全部给另一个人。让我们到法院去起诉!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5-28-状态:未解决]
王双春律师的解答:

可尝试,如不能可走继承

我咨询王双春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刑事辩护 行政诉讼 工商查询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合同纠纷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双春律师 > 王双春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