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我与女方结婚两个多月,女方提出离婚,当时她已怀孕,我不同意,她就失踪了,到女方家找她,她家人说找不到,后来女方打电话说孩子做了,如果要是同意离婚的话她就回来离婚,可是她回来离婚时,离婚登记那让她做检查,她又说孩子没做,但是算算孩子已经6个多月了,她的肚子一点也不显,后来她又走了,猜想她是在外面与别人同居又怀孕了,当时彩礼要了6万多,后来,她家人说给4万元补偿,请问彩礼能多退点吗,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2-08-14-状态:未解决]
王双春律师的解答:

一般来说,办理了结婚登记的没有法定理由不予返还彩礼。可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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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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