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母子女继承

继母刚去世,所留房产是父亲在世时双方共同财产。现继母子女以多年没有照顾继母为理由,要多分房产(注:继母身体健康,直到去世仍一个人居住,无需特殊照顾)。请问继母子女要求多分财产是否有法律依据?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03-01-状态:未解决]
赵承霞律师的解答:

具体情况建议电话咨询或是面谈,需要帮助,可以联系我,济南赵承霞律师

我咨询赵承霞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山东元序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山东 济南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知识产权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赵承霞律师 > 赵承霞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