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公司一年了,没有合同,没有保险

公司是外地的,在上海只是一个办事处,没有注册,来公司整整一年了,没有合同,也没有保险,工资卡是外地的,由总部发放,从来没有工资条。
周六要上班,法定节假日也要上班(理由是做国际贸易的国外上班,我们要同步),晚上加班从来没有工资(晚上跟国外联系自主加班,双休日有事随喊随到),早上迟到一分钟算早退!!!忘记打卡算矿工!!
我想申请仲裁,请问可以从哪些方面得到补偿,需要哪些证据。谢谢了!
补充提问:
那应该在上海申请仲裁还是得回到公司总部去?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3-31-状态:未解决]
王怀涛律师的解答:

你可以要求11个月的工资、补交社保、节假日的工资,如果解除合同的话还会有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收集证据需要证明与单位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申请事实劳动关系的仲裁,你可以参考如下内容。
如何判断是否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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