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时间有没有规定!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我爸爸2010年10月被轿车撞伤,当时闯红灯了,机动车车速较快把我爸爸蹭倒了现在交警大队处理我们是主要责任方,现在机动车这方给的补尝费太少了,我们一直也没有去处理,请问这种情况过一年后是不是算我们放弃了?药费是对方出的,她也交了押金1万元在交警大队,请问她可以通过关系把这押金领出来吗?(我们还没有跟她和解的情况下)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情况,请高手指点一下,非常感谢!^_^
补充提问:
不好意思,我把时间写错了,出事时间是2011年10月,至今还没有和解。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2-04-06-状态:未解决]
王怀涛律师的解答:
你好!诉讼时效是一年,现在还没过。押金领不领关系不大,关键是你爸爸的伤残级别,根据级别可以确定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主要是因为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机动车一方也有过错的,机动车一方承担的责任不得低于事故损失的30%,但不得超过事故损失的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