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到身份证

我在马路上捡到到一个钱包,只有几毛钱和一个电话号码还有一张身份证,当我还东西给失主的时候他说我偷了他的钱,可是我说我没有拿他的钱,这钱包是我捡到的他不信,我该如何呢?

如果我还身份证给他但是我想要他的一点补偿他不肯,我又该如何呢?如果他不肯给我补偿我是否有权不还身份证给他呢?
咨询者: 新疆  [咨询时间:2008-11-15-状态:已解决]
武乃文律师的解答:

拾金不昧是中华传统,法律上,他人的遗失物也应当归还给失主。你可以就近将上述物品交公安机关,由其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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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新疆正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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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婚姻家庭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合同纠纷 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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