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应当收取契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应当收取契税。应当收取契税的范围为: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三)房屋买卖; (四)房屋赠与; (五)房屋交换。 因该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变更产权人不属于房产的流转,不应当收契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