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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出租车经营,是否法律意思上的合伙人?
我和一个人,在汽车运输公司拼了一部出租车经营。我们之间约定,每个人经营一天(即24小时),经营当天的收入自负赢亏。交车给下一个人时,燃油必须加满车油箱。结果有一天和我拼的车人,出了交通事故,法院判决我和他同为合伙人,共同承担赔偿责任(没有划分各出多少?).,我自以为我不是和他法律意思上的合伙人,我们只是拼车人,我不应该我他承担相同的赔偿责任,请问我说的,在法律上能站住脚吗?
咨询者:
yangfeng72
江西
[
咨询时间:2012-10-17
-
状态:未解决
]
周辉律师的解答:
不属于法律上的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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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辉律师
执业机构:
江西赣东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江西 抚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房产纠纷 罪与非罪 国家赔偿 行政处罚 债权债务 医疗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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