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继承

我家有一祖房,该房房主已去世多年。此房主没有后人,在世那年,我爷爷过承给了房主,原来关系是我爷爷叫房主为大伯。我爷爷的大伯有一兄弟,因没有房子就和他住在一起,后来我爷爷的大伯给他兄弟招了一个女婿,同时也为财产以后处理写了一个字据,此字据为——所招的这个女婿必须做到几个条件后方可继承财产,一、所生的小孩必须带大成人。二、等老人年老后访女婿应该为老人养老送终。三、必须改姓为周。如果违背了这三个条件,就没有继承财产的权力,那么该所有财产由我爷爷继承。结果我爷爷的大伯所招的女婿违背了这三个继承的条件,在招来不久就离家出走了,后没有音信,至今已有五六十年,后来我爷爷的大伯去逝后,是我爷爷负责料理的,留下来的他的兄弟,到了年老时是我家里人照顾,平时给钱给物。死后也是我家里人安葬的。留下来的房子将有近百年,平时是我家在维修,保管,不能早已倒塌了。现在所留下来的房子隔壁的一家要拆房建房,想买我家这祖房我家没答应,他就记恨在心,说这房子不是我家的,没有权力领业,他说他找到了我爷爷大伯原招的女婿,说该房子是他的,2013年1月4号会回来。针对此事,我想请教一下律师,向这种情况,我家有没有权力继承该房屋。如果一旦上诉,法律上该怎样裁定。请指教,谢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2-12-24-状态:未解决]
周辉律师的解答:

适用法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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