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博恩实业有限公司一名员工,我来该公司已三个月了,至今公司还没有找我签劳动合同,我该怎么办?

公司领导可以代替员工签劳动合同吗?能生效吗?如果现在公司领导找我签劳动合同的话,我该怎么办才可以维护我的劳动权益呢?
咨询者:   [咨询时间:2012-08-02-状态:未解决]
柴晓丹律师的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工资。公司领导代签的合同无效。

我咨询柴晓丹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河南路通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福建 厦门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知识产权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企业改制 国际贸易 工商查询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柴晓丹律师 > 柴晓丹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