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回一审提交新证据问题

发回重审的案件,因原审核心证据一份函件法院没采信,对方也否认出具此函。但此函确实是对方给的盖了公章。现我们考虑申请鉴定此公章与合作协议的公章一致,证明加盖公章是真实的。
请问,是诉前申请鉴定,还是开庭时提出由法院进行鉴定呢?具体如何处理?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7-09-18-状态:已解决]
邵春香律师的解答:

一般是要在开庭时提出,由法院组织鉴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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