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退休后被判刑退休待遇的问题
详细情况如下:
有一位退休人员1993年3月31日涉嫌犯罪被拘留,同年6月14日被逮捕,但直至1997年9月22日,一审法院判决如下.:一、该退休人员罪名成立,判处无期徒刑18年。经多次减刑后,于2012.12月5日刑满释放。
问题是:1、该同志的退休金从1993年3月开始就未曾从公司领取。根据相关规定,法院判决后(1997.9)以后,退休金应该暂停发放,那么1993.3至1997.8逮捕候审期间的退休金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发?
2. 该同志是否能参加2012年12月份的工资调整?
忘回复!! 谢谢
补充提问:
张律师:
非常感谢您的回复!!该公司已申请破产,现托管于上海电力人力资源公司。该退休人员在逮捕期间,他的退休金一直在公司未曾领取。现公司不愿意补偿这部分退休金,理由是:《关于退休人员被判刑后有关养老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中的如下条款:
退休人员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及以上刑罚或被劳动教养的,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停发基本养老金,服刑或劳动教养期满后可以按服刑或劳动教养前的标准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并参加以后的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在服刑或劳动教养期间死亡的,其个人帐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本息可以继承,但遗属不享受相应待遇。退休人员被判处管制、有期徒刑宣告缓刑和监外执行的,可以继续发给基本养老金,但不参与基本养老金调整。退休人员因涉嫌犯罪被通缉或在押未定罪期间,其基本养老金暂停发放。如果法院判其无罪,被通缉或羁押期间的基本养老金予以补发。
不知这样解读是否正确??还能争取嘛?如果打官司可行吗?望回复!!
非常感谢!!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3-27-状态:未解决]
张昭律师的解答:
1993.3至1997.8逮捕候审期间的退休金可以要求补发
不能参加2012年12月份的工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