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女工是有被辞退

你好,我在2012年2月24日到一个公司上班,3月31日发工资时(每月最后一天发工资)复印了一张工资条,老板以此为理由辞退我(公司并未与我签订劳动合同,我要求补签,老板不同意)此时我已经检查出怀孕,并告知老板,想要争取工作的机会。老板不同意,随后的一次谈话。老板又以我试用不合格为由说辞退,我身体不适去医院检查,医生开了病假单!我该怎么办?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4-05-状态:未解决]
张昭律师的解答:

3月25日至3月31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你是什么时候发现自己怀孕的,若是在没上班之前就已经发现了,你就有点恶意,法院不一定会支持你不被辞退的请求;若是善意,则公司不得以你怀孕不合格而辞退。

我咨询张昭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上海申有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上海 松江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公司上市 破产解散 海事海商 工商查询 资信调查 文书起草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张昭律师 > 张昭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