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

本人去年与一家公司签订的合同(合同期为:2011-8-2至2012-8-1),但是到现在公司没有对合同到期的事给出相关指示,请问本人是不是2012-8-1后就不用上班了,与用人单位需要什么其他手续吗?公司的做法合适吗?谢谢!
补充提问:
如果不提醒单位继续工作,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那么工资和福利待遇是不是就按照以前的合同要求,还是要重新签合同?如果与公司有争议,公司不同意等情况,要如何解决?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2-07-30-状态:未解决]
张昭律师的解答:

只要没辞退你,你可以继续上班,你有两种选择:一是与单位续签劳动合同,二是不提醒单位继续工作,则你们形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关系。
不需重新签合同,工资福利不变,但公司解除劳动的条件更严格,经济补偿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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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上海申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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