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酒驾为名的处理方式我觉得不合理,盼答复,谢谢!
前几天我姑父骑摩托车去喝喜酒,在回来的路上把车停在路边,但没下车,被一辆逆向行驶的摩托车给撞了,对方住院了,交警以喝酒为名罚款1万,并要我们交1万给对方做医药费,这种处理方法我们不能接受,过错方难道只有我们么?对方就无需承担责任么?他不逆向行驶又怎么会撞车?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2-09-29-状态:未解决]
张昭律师的解答:
你这个酒驾处罚太高。一般是酒后驾驶机动车,记 6 分,罚 500 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你可申请行政复议。
要求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根据责任认定书赔偿。要求对方出具医药费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