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的继承权

二十多年前我爷爷在世的时候申请了一个院子的地基,经过一次讯问四个儿子后都不愿意在地基上盖房子。在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我爸爸也就是爷爷的二儿子借钱把房子盖了起来可是现在爷爷去世了我的三个叔叔就借着房子的事不对我的奶奶进行赡养义务我想咨询下这个地基我的三个叔叔和我的奶奶都有着怎样的权利
咨询者: 山西  [咨询时间:2012-03-08-状态:未解决]
郑峰律师的解答:

就宅基地使用权证上有可能是你爷爷、奶奶、你父亲及三个叔叔的名字(这一点是我猜想的,你没有详细描述清楚),根据相关法律和政策,对于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是六个人均等的,就地上的房屋而言,如果有证据证明三位叔叔是没有参与建造的,那么可以要求排除他们在房屋上的权利。

你爷爷现在已经去逝,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原宅基地证上的另外五人平分宅基地权利。
为了保障你父亲的权利,建议让你奶奶订立遗嘱,将当初建造房屋的情况及赡养的情况说明清楚,并把自己在宅基地及房屋上的权利通过遗嘱给你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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