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写交通事故的应诉?

去年5月底,我驾车与一辆某高校的公车相撞,事故认定为我全责。对方车的司机是该校员工,车上载有其母亲(85岁),其母因事故住院治疗。现在对方起诉我,并将保险公司列为第三人。我上的是全险。请问应如何写应诉?另外,判决结果是会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么?还是我也会被判赔偿部分且保险不予赔付?
补充提问:
请不要简单的说委托律师,这对我的提问帮助不大!谢谢!
现在主要不明白的是保险会不会全部承担判决的赔偿?一般会有哪些费用保险不予承担?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2-05-12-状态:未解决]
郭倩律师的解答:

依据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对于赔偿,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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