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本人核实的报道是侵权吗

未经本人核实的报道是侵权吗

我在给一个朋友做婚礼的时候,因为婚礼摄像的问题产生纠纷,朋友投诉到某报社,该报社在未经证实的情况下,以朋友单方面的口述为体,并以《弄丢婚礼录影,咋能这样敷衍?》为题,进行了报道,报道中写出了我公司的名字,以及我本人的电话号码,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报道之前未和我本人联系核实,而且报道与事实不符,请问该报社是否侵权?我给写报道的记者打电话问过此事,该记者居然说这是以口述的形式报道的,请问口述的事情是不是不需要证实就可以直接登报吗?
问:1、该报社这样报道投诉新闻合法吗?
2、该报社公布我公司名称及我的私人电话号码是否构成侵权?
3、既然知道我的电话号码,未联系我本人核实的报道是否构成侵权?
咨询者: 河南  [咨询时间:2012-03-15-状态:未解决]
冯洁律师的解答:

当然的构成侵犯名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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