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交易
我2005年买了别人的房子,属于医院的家属房,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只将房产证给我,签定了一份房屋买卖协议,约定其配合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因为二手房交易原因,至今未办理过户手续,请问卖方及卖方的子女现在能主张他们的房产所有权,要回他们的房子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3-04-状态:未解决]
吴庆江律师的解答:
关键点是该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首先要看该房屋是否夫妻共同财产或是否家庭共同财产;其次还要看签订合同的是否全部共同共有人。如果共同共有人都签字了,则该合同有效,卖方及其子女就不能要回该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