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交换

我有一房子与别人交换使用事过10于年双方对房屋都有所修缮,但在这10于年中我都在起诉 且我有1房屋产权证;2本人建设用地使用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3交纳土地管理费,耕补费收据 请问我还能拿回我的房子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3-06-状态:未解决]
吴庆江律师的解答:

你能够要回属于你的房屋。办法很简单:到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事项为:腾退房屋。
至于修缮费用你应当返还给修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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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辽宁新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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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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