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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交换
我有一房子与别人交换使用事过10于年双方对房屋都有所修缮,但在这10于年中我都在起诉 且我有1房屋产权证;2本人建设用地使用证、耕地占用税完税证;3交纳土地管理费,耕补费收据 请问我还能拿回我的房子吗?
咨询者:
330246428
云南
[
咨询时间:2010-03-06
-
状态:未解决
]
吴庆江律师的解答:
你能够要回属于你的房屋。办法很简单:到该房屋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事项为:腾退房屋。
至于修缮费用你应当返还给修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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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庆江律师
执业机构:
辽宁新华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辽宁 大连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常年顾问 海事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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