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和所有权

我爷爷有四个儿女,三个的户口都再城里,只有我爸爸的户口在家,我家是通州农村的!我爷爷死了之后就留下来三间老房也没留下遗嘱这房子是谁的!今年我叔叔想回家盖房我也想在家盖房因为这事我们有了分歧,我的户口也在农村,请问:这种情况下他有权利在盖房吗?谢谢!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03-06-状态:未解决]
吴庆江律师的解答:

在农村建房要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二是具备县乡政府规定的建房资格。这两个条件,你叔叔都不具备,自然他没有资格在农村建房。
但我分析你是想知道:你叔叔是否有权在你爷爷的老房子基础上翻建房屋。如果像我分析的那样,答案应该是这样的:你叔叔是你爷爷遗产的合法继承人,继承开始后,他便是该房屋的共有权人之一。如果其他继承人放弃了继承权,或者将他们的份额转让给你叔叔,则你叔叔就有权在你爷爷的老房子基础上翻建了。否则,他还是没有权利翻建。
宅基地使用权是用益物权,属于使用权人的,不是集体的,可以转让,但转让应当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进行,受让的对象只能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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