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协议卖方妻子毁约怎么办?

我于2007年11月份在朱某家的房屋的,现2010年因拆迁,朱某家的妻子要毁约,因当时签到协议的时候朱某的妻子没有在家,只有朱某在协议上签名的,还有房产证也没有过户,所以现在其妻子要毁约,请问我怎么办?附:如果其毁约成立,从07年的房价到现在的房价是怎么算的呢?还有房屋装修等等?请各位领导层次的领导帮帮忙。。。。。。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0-03-14-状态:未解决]
吴庆江律师的解答:

你们的房屋买卖协议是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朱妻坚决不签字,则该合同就是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因为该合同取得的财产要返还;受到的损失要根据缔约过程中各自的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因为这是缔约过失责任。涉及到你,你们双方都有过错,即你明知没有全部共有权人同意而签约,朱某明知是共同财产无权处分而处分,双方的过错相当。从07年到现在的房产增值,你无权主张,因为,这里合同是无效合同,承担的是缔约过失责任,而不是违约责任,如果是违约责任,你当然可以主张预期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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